2006年11月22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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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眼岂能成摆设
司马童

  眼下,不少小区都装上了监控设备,但“监控”会否成了“监空”,则让许多居民忧心不已。杭州一位郑先生停在小区的汽车被刮擦后,监控拍下的录像却是一片模糊,根本看不清肇事车辆的车牌号。物业公司表示,由于资金不足,小区监控设备落后是普遍问题(11月19日《现代金报》)。
  电子眼患上“白内障”,监控器拍出“朦胧照”,这样的小区安防措施如何让居民放得下心?事实上,某些物业公司“资金不足、设备落后”的真正原因,还在于他们为小区选择安装的往往是低价设备。11月9日央视《新闻30分》播出的“小区监控系统使用劣质摄像头”的报道,证明了即使在一些所谓的高档小区,其监控设施的拍摄精度也是不能令人乐观的。
  小区监控设备的质量低下,不能使之有效发挥安防作用是一回事。更让居民闻之心惊的另一个现象是,在有些小区,监控系统装而不用、用而不全,无异于将那些说说好听、瞧瞧好看的“红外线监控”、“电视摄像机”、“可视门禁系统”等装备,化作了“一应俱全的摆设”。
  10月20日的《解放日报》报道说,浦东一新建小区自认为“正值装修高峰,进进出出的人多,开了也没啥用”,所以红外线监控设施白天不开,晚上才开。而业内人士则透露,很多新小区的监控设施迟迟没有启用,主要是物业部门只考虑了入住居民不多,借此来节省开支。而也有不少小区,要么是因为监控探头布置不妥存在盲区,要么是缘于24小时监控经常出现“虚惊”扰民而干脆关了系统,这些均影响了监控设施的整体功能。
  “人防”和“技防”相结合,才能有效增强安防系数。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应该充分认识到各种电子监控设施的作用,确保其正常工作。在这方面,我觉得物业公司确保长期做到监控设备的真正顶用,才是最关键的。否则,“一应俱全的摆设”,只会让不明实情的居民买个“虚假的放心”,一旦出了事情,那些“聋子的耳朵”,根本不能提供多少实质性的帮助。所以,在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细则制订中,再也不能含含糊糊地满足于有什么样的安全监控设备了,而应明明白白地承诺必须达到什么样的监控时间、监控范围和监控质量等。